教會裡有各種不同的團契,都因年齡相近、興趣相同,可以同在一起,彼此相聚交通,真快樂無比。 「團契」一詞的英文為fellowship 、communication ,有相交、分享的意思。在約翰壹書一章3節:「使你們與我們相交,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」,使徒約翰很清楚地指出我們相交的基礎是建立在與神的相交上。團契裡的弟兄姊妹,在父神並主耶穌基督裡相交相關,在同一位聖靈裡有份,同享屬靈的喜樂。一起唱詩、一起禱告、一起查經。在苦難上彼此體卹了解、接納安慰。在各樣的事工上,共肩重負,共同分擔。不看個人的利益,只為福音而同心合意。這樣,才是真正團契生活的意義。
在神的家中,我們鼓勵每一個會眾至少參加一個團契活動。在這個較小但較親密的團體中,會眾間的關係,得以被建立起來。目前在教會的諸多團契中,有專為長輩們設立的長青團契,以及許多性質不同的成人團契,﹝如家庭團契, 婦女團契,校園團契,單親團契,社青團契﹞,專為青少年安排的活動,也區分為國中生團契及高中生團契,並也有依不同語言區分的團契,如台語團契,粵語團契等。有關各團契的具體細節,請閱覽下列網頁,或直接向團契主席查詢。